| 福建师大文博附中2006---2007学年度上学期 第二次月考考务规定 一、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11月4日(星期六)上、下午,具体考试科目安排如下: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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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| 11月4日(星期六) |  
| 上午 | 下午 |  
| 8:00 9:00 | 9:15 10:15 | 10:30 11:30 | 14:00 15:00 | 15:15 16:15 |  
| 高一 | 政治 | 地理 | 物理 | 化学 | 历史 |  
| 初一 | 政治 | 地理 | ∕ | 生物 | 历史 |  二、考试地点: 各班级考场设在原班级,学生在原座位与考。 三、考场布置要求:     11月3日(星期五)晚自习第2节课结束后,班主任组织学生整理本班考场:单人单桌,初一成6列摆放,高一成4列或5列摆放,课桌口朝讲台,清空桌屉,学生书籍统一存放于班级前面或后面(存放于教室靠前或靠后黑板的地面上,不得存放于其它位置)。校领导、教务处将到各班级检查考场布置情况,验收合格后,班主任方可离开教学区。 四、监考人员安排: 1.任课教师不安排本学科考试的监考。 2.任课教师在本学科开考前10分钟,到教研室校对试卷。试卷如有命题或印制错误,由该学科的课任教师负责到各考场更正。 3.年段长不安排监考,执行巡视任务;每科考试另安排1位备用监考员。 4、监考员务必认真执行《福建师大文博附中监考员职责》规定。 5.具体的监考安排由年段长负责。跨年段任课教师监考安排;黄森榕、刘传书、林海燕由高一年段安排,林怡、李莉宏安排播音;王锦云由初一年段安排。 6、请年段长于10月30日报送5份监考表到教务处(同步报送监考表的电子表格,用于存档)。 五、评卷与质量分析 (一)、评卷 1、以集备组为单位组织评卷工作,未设集备组的由任课教师自行评卷,评卷工作于11月6日上午前结束; 2、评卷尺度应客观、公正,不宜放宽尺度,也不宜拉紧尺度; 3、同年级同学科有2位(含)以上任课教师的,评卷应实行流水工作制。 (二)、成绩报送、质量分析 1、学生成绩报送:11月6日上午前,教研组长向教务处提交学生成绩(纸质与电子材料同步报送,电子材料报往网络硬盘); 2、教务处在11月7日汇总学生成绩后,制作质量分析表;11月8日,下发给年段与教研组使用; 3、11月8日,教研组向教务处提交考试质量文字分析材料(纸质与电子材料同步报送,电子材料报往网络硬盘); 4、网络硬盘地址:ftp://jwc@192.168.12.100,用户名:jwc,密码: 8505。教研组长报送的学生成绩电子表格要求以“**年级**学科学生成绩”名称命名,考试质量文字分析材料电子表格要求以“**年级**学科质量分析”名称命名; 5、教务处在网络硬盘中提供以上2份材料的电子模板,教研组长不得对电子模板进行更改; 4、学生成绩、质量分析一律以试卷原始分记载,不进行等级制换算; 6、学生成绩、质量分析等各项数据精确到整数; 7、教研组长上报的学生成绩与质量分析材料必须将寄读生统计在内; 8、如有学生缺考,成绩以“缺考”表示,有办理请假手续的缺考考生成绩不计入质量分析材料,未办理请假手续的缺考考生成绩计入质量分析材料;如有考生违纪舞弊,成绩以“0”分表示,计入质量分析材料; 9、未设教研组的学科由课任教师报送以上材料(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); (三)、年段质量分析会 1、评卷、质量分析工作结束后,初一、高一年级可自行选择时间,召开一次年段质量分析会; 2、年段质量分析会主要议题:对月考进行分析,总结一个月来学科教学的成绩与不足,明确下阶段教学的努力方向。 3、年段质量分析会的主持人为年段长,会议议程由年段自行决定。 4、年段质量分析会应邀请学校领导、处室负责人参与。 5、年段可自行决定是否根据月考成绩,对部分优秀学生及进步较大的学生进行表彰。 6、年段质量分析会后,班主任应安排时间,向学生通报首次月考的总体情况。 六、其他考务规定:     1.开考前15分钟,监考员到考务室领取试卷、答题卡和草稿纸,当场清点、核对无误后,直达考室;开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、答题卡和草稿纸。     2.学生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;英语科开考信号发出后,考生不得入场。     3.考试结束讯号发出后,学生方可离开考场。     4考试结束,监考员须严防考生将试卷、答题卡带离考室,监考员将考生清场后,收集试卷和答题卡,清点、核对无误后,持试卷和答题卡直达考务室进行装订、密封(由教务处负责,课任任教师不参与)。     6、11月4日上午,试卷装订工作由张玉双、应凌鑫、杜小薇、林建平负责,下午由黄健、方来金、王金英、赵燃负责。     7.试卷装订完毕后,各学科教研组长应及时到教务处领取试卷、参考答案并组织本组教师评卷。 8、每个上、下午的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,监考员在离开考室前须关闭灯、风扇、门、窗。 9、考生不得自带草稿纸进场,教务处每个上、下午给每位考生配发1张16K草稿纸,请考生自行分配使用,草稿纸无须上交。 10、如为开卷考试,监考员须提醒考生可以随带哪些材料;数学科考试如需使用计算器,请监考员提醒考生。 11、试卷答案如果均要求填写在答题卡上,监考员只须缴交答题卡,试卷无须上交;试卷如未要求将答案全部填写在答题卡上,监考员须缴交卷面与答题卡。    九、11月4日上午,初一年段10:30—11:30没有考试,请段长和班主任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,以免影响高一年段学生的考试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教  务  处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6年10月17日 |